北京时间3月26日,陈戌源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,陈戌源被判处无期徒刑。央视透露了陈戌源受贿的更多细节。
2010年上半年至2022年底,被告人陈戌源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国际港务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总裁、董事长、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组长、中国足球协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、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,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、投资经营、赛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03万余元。
根据监察机关的指控,陈戌源的受贿来自两部分。
其一是2011年2月至2019年6月,他任职上海国际港务(集团)有限公司主要领导职务期间,他直接或者通过其妻子、儿子先后收受多家公司及个人贿赂,数额特别少巨大,这部分共有4000多万元。
其二是陈戌源在担任中国足协主席期间,共有9家俱乐部曾向他行贿,涉及金额共有3000多万元。
最大的一笔,是与河北华夏幸福俱乐部的权钱交易,接受时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孟惊的请托,为该公司下属的华夏俱乐部赛事安排、职位推荐、资格准入提供帮助。2019年9月至2021年下半年,陈戌源先后收受人民币共计1600万元。
同时法庭还认定陈戌源受贿时间长,而且次数多,在13年的时间里受贿217次,目前赃款已经全部追缴退回。
但陈戌源也有可以从轻发落的情节,比如他在到案后对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2000多万元的受贿事实供认不讳,同时还主动交代了5000多万元的办案机关没有掌握的受贿事实,这些赃款都已经被追缴退回。